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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obbins 是個很煩的小鬼,今天很不幸我坐在他旁邊,他沒事就拍我一下、拍一下、拍一下這樣。後來我終於不爽了,把桌子翻起來,準備把他丟到窗戶外。但是思考了一會兒,我忍了下來。

  「算了!」我瞪著他,自言自語,「我現在可不是在中國。」

  此舉果然引起他的興趣。

  「怎樣?」Robbins 說,「在中國你會怎樣?」
  「你幾歲?」我冷冷地問......
  「20歲。」
  「那就合法。」
  「什麼合法?合法什麼?」
  「宰了你是合法的。」在這裡我用的動詞是 waste,
  「什麼?」
  「在中國,」我嚴肅地說,「殺死 23 歲以下的人無罪。」
  「不會吧?」Robbins 感興趣地追問,「不用理由嗎?」
  「要,你當然要跟法官說一個好理由。」我點點頭,「你今天一共拍了我幾下?」
  「15...20下吧...」
  「這理由夠了。」我說。
  「這樣就可以殺人?」Robbins 還不太相信,「真的嗎?」
  「你知道中國有十億人口嗎?」我試著加重他的信心,「你不知道中國人太多嗎?」
  「我知道...」
  「你難道沒聽過,在中國生兩個小孩是犯法的嗎?」
  「有...這個有聽過...」Robbins 終於相信了。

  ※  ※  ※

  「Alex!你知道嗎?在中國......」Robbins 一下課就迫不及待宣傳他剛獲得的新知。

  如果有一天,這謠言變成一個人人爭相傳頌的傳奇,請你不要告訴別人,它出自一位台灣騙子的口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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