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車上,我終於走向那每天固定七點上車的女孩。

  我對她說:「我想認識妳。」而她說:「我願意當你的女朋友。」

  上禮拜,一整個禮拜,可以說是我在美國兩年來,最快樂的一個禮拜。因為我喜歡一個女生,而她也很喜歡我。多麼好的一個故事?然而,這故事也只持續了一個禮拜。

  是一個網路上認識的七年級女生,之前因為一些小事而聊過幾次。我覺得,她是一個善良,而且願意關心別人的女孩。

  後來,當我知道她男友劈了腿,兩個人在鬧不合的時候,我很順利地透過關係,成為傾聽者的一份子。希望藉著付出我的關心,讓她開始對我有好感。我不是那種會對有男友的女生表白的男生,可是,多多少少,我希望從現在開始製造一點機會。但是,其實,我也只有傾聽而已。

  第二天,她就和她男友分手了。

  第三天,剛起床的我,看到螢幕上的一個訊息:「我很喜歡你。」我愣住了。

  我覺得感情應該是這個樣子的。有一天在公車上,男孩終於走向那每天固定七點上車的女孩,對她說:「我想認識妳。」然後男孩和女孩花了一段間認識彼此,在這段時間內,她們做著會讓對方喜歡自己,讓對方相信自己會讓彼此幸福的事。然後有一天,當他們都知道對方是一個值得在一起的對象時。他說:「妳願意和我在一起嗎?」,她說:「好。」

  這是我想要的感情,至少是六年級的我覺得正常的感情。然而當這個女孩馬上回答「我願意當你的女朋友。」時,我會感到的不是幸福,而是一陣莫名的恐慌。

  也許是我個性的問題。事實上,從小到大,所有主動對我示好過的女生(跟我熟一點的應該知道,以前還真的不少),我都沒有讓她們達陣過,我連和她們搞曖昧都不想。我心裡會不停地迷惑「我做了什麼嗎?」、「妳幹嘛要這樣?」、「妳為什麼喜歡我?」,最後選擇逃走。

  所以,昨天才和男友分手的她,到底喜歡我哪裡?我,什麼都還沒開始做啊!

  我躲了十幾個小時,思考,我應該作什麼樣的回覆。我當然不會給一個負面的答覆,因為我知道我喜歡她;我當然也不會給一個正面的答覆,因為我就不是一個那樣的男生。

  最後,我用我不怎樣的文筆,寫了封近千字的信。告訴她,我也喜歡她,但是這不是我想要的步調,而且遠在加州的我,也不認為現在的自己能為她做些什麼。

 就算我再怎麼喜歡妳,現在的我也沒有可能明天晚上忽然出現在妳家樓下給妳驚喜,
 就算我再怎麼喜歡妳,現在的我也沒有辦法隨時在妳傷心時給妳一個溫暖的擁抱,


  讓我們慢慢來,好嗎?我說。

  然後我就發現了我們之間的第一個問題,她不懂我在說什麼。她解讀整封信後,得到的答案是「我很喜歡妳,可是我不能給妳承諾。」這讓自認寫文章還蠻ok的我有點挫折。

  「沒關係,」但是體貼的她這樣說,「我可以等。」

  然後我們不再談這件事,開始以一種,很類似情侶的方式在相處。她對我很好,會說一些很甜的話,其實她是個很善良的女生,而且笨到我說什麼都會相信(而這個特質在阿羅的領域一向可以得到很高的分數。)

  只是,這種發展依然跟我當初想的不太一樣,畢竟我們都知道對方喜歡自己了,那麼,有沒有那個頭銜對她來說好像就不是那麼重要了。所以當我決定以自己的步調,慢慢向她前進時,我才發現,她早就站在我的面前,而且還在步步逼近。

  然後我發現自己早已喪失自己的步調,而被她拖著走了。

  壓力很大。在我只想慢慢點燃這段感情的時候,她燃燒得好急好烈。在我只想慢慢陪著她、認識她的時候,她把整個自己暴露在我的面前。然後我不知道該怎麼拿捏自己的分寸。

  「不可以打凸,」我最後這樣說,「不好看。」
  「不要叫我公,」我試著解釋,「我不喜歡被這樣叫。」
  「我...我覺得妳的衣服快掉下來了...」我頂著被懷疑是gay的可能,對視訊中的她這樣說。

  我終於發現我是一個把自己限制在禮教束縛中的六年級老頭,看著她在我畫的圈圈外悠游,期待著也許我們總可以找到一點交集。更嚴重的是,她常常聽不懂我想要表達什麼,這讓我真的很煩惱。

  接著,關心我的朋友看不下去我的煩惱,他們直截了當地說:「你們不適合。」

  「有一天你會很累,很累。」、「你不覺得有一天你也會變成那個馬上被遺忘的前男友嗎?」、「我不想看你這樣不開心,這不是戀愛。」更有甚者,「你不要把同情心當作愛情了!」

  一開始,我會與他們爭執,到後來,我覺得自己眾叛親離了,原來,原來這又是一份不被看好的感情,壓力真的好大。而這,只是開始而已,她重返戰局的前男友,替我在腦袋再補了一槍。

  她的前男友是個沒格調的混蛋,在這邊我得先這麼說。

  事實上我覺得,她以前認識的人實在都不是什麼好人。相處的幾天下來,我深深有這樣的感覺。

  「好感動,昨天請你幫我找的字型,今天早上就有了!」
  「你會不會打麻將打很兇?就是每天找朋友,打到不理人?」
  「好奇怪。你是我認識唯一一個知道我有視訊卻又不強迫我開的男生。」

  一些我覺得再自然不過的行為,對她來說,卻像是全新的世界。當她說覺得我高高在上,她卻只是一個平凡的小女生時,我對她說,其實我才是平凡得可以,是她以前的世界太不平凡了。

  而她那位不平凡的前男友,在回到她的住處打包時,發現了她與我的「姦情」。

  他罵她、說她討客兄、打她、甩她巴掌、折斷她的鍵盤與麥克風、更改她的密碼、把我與她之間的信件公布在公開論壇以及發送給一些我們共同的朋友還有很多很多很糟糕的事。

  我很生氣自己不能保護她,但是我也很不高興她和這種沒格調的前男友糾纏不清。許多事情是可以避免的,如果她懂得保護自己。但偏偏她又不是一個懂得保護自己的女生。不解決與那混蛋之間的糾葛,讓我不知道自己到底扮演一個什麼樣的角色。我很抱歉我只能遠遠看著他這樣傷害她,然後看她傷害自己。我需要的不是一句「我以後會補償你。」而是她要能愛自己。那不是為了我,是為了她自己。如果她不能愛自己,我不知道我能怎麼愛她。

  緊接而來的是,她再次向我要求名分。因為「我知道自己是有男友的人之後,我就能和其他人劃清關係」。這次我真的不知道該說什麼。

  不懂事的女生、沒格調的前男友、太關心我的好朋友,我終於覺得要爆炸了。如果這是一段幸福的開始,為什麼我會這麼困擾?

  第七天,我對她說了我的決定。

  我說我這次不想慢慢來,我想停下來。

  我不知道我做這樣的決定,明天會不會後悔。可是我們燃燒得太快,如果我現在不停下來,我相信,遲早有一天,我會燒到什麼也不剩。

  她說其實她已經猜到我遲早會這樣對她說,為了讓我快樂,她接受。

  看著她字裡行間不停用著笑臉,我知道,她正在哭,哭得很難過。

  「感情沒有對錯。」她說,

  「感情沒有對錯,」我說,「但是我曾很喜歡妳,卻讓妳這樣哭泣,這是我的錯。」

  就這樣,彷彿沒有開始,也就這樣結束。好像一場夢的一個禮拜。

  但是,她曾經帶給我的短暫甜蜜,我不會忘記,也無法忘記。一個很喜歡很喜歡我的女生,我這樣子傷害了她。

  也許,因為如此,那天我才會毫無理由地也哭了一整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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